济南离婚律师:分居期间的收入离婚后能分割吗
夫妻分居期间没有联系。在此期间,夫妻分别管理和使用各自的财产。济南离婚律师——亓仲举为您介绍以下问题:因此,许多离婚当事人认为,在此期间产生的财产可以被视为个人财产,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。
只要夫妻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无效,双方在法律上仍属于夫妻关系,产生的所有工资和奖金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,分割财产时应按共同财产分割。具体方法:分别管理和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。财产差异较大的,财产多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补偿。
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的债务,为共同生活、共同投资、赡养老人、子女等共同原因,由双方共同承担;但是,一方为赌博、吸毒等非法原因承担的债务,在借款时隐瞒另一方的,债务不能视为共同债务。